記者今天從市勞動保障局獲悉,喪葬費已經正式納入本市養老保險統籌。
今年開始實施的《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》(市政府令第183號)中,首次明確規定:被保險人退休后死亡的喪葬補助費,作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之一。
市勞動保障局坦言,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進一步深入,企業重組改制變化及經濟狀況差異增大,加上退休人員經常變換養老地點,這為部分退休人員去世后享受喪葬撫恤制度帶來一定困難。
養老處專家介紹,本市不少企業注銷或者地點、產權等發生變更,往往家屬在喪葬費問題上會與單位發生糾紛,或者拿不到補助。這種狀況需要改變。
養老處專家表示,將喪葬費納入養老保險統籌后,死者家屬就可以通過養老基金拿到補助,從而繞過死者單位這個環節。
而根據183號令,享受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喪葬費補助又分為兩種情況:
一是“被保險人退休后死亡”的,直接享受喪葬補助費,資金渠道來自基本養老保險待遇;二是“被保險人在職時死亡”的,同樣享受喪葬補助費,但其資金渠道來源于死者單位,而不再走養老保險。
出處:法制晚報